【12港人案】刑滿返港女被告涉藏毒等罪 還押10月中轉介區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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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22/08/30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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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被告喬映瑜今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還押至10月中再訊。資料圖片

12名港人於2020年企圖潛逃至台灣,途中於內地水域被捕。唯一女被告喬映瑜,早前就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在內地服刑2年,返港後被控管有危險藥物和妨礙司法公正2罪,案件今(30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再訊,喬首次提堂時因須隔離檢疫,今早完成檢疫後到庭應訊。裁判官應控方申請押後案件至10月12日再訊,以待控方準備轉介至區域法院的文件,以及就藏毒案作進一步調查。被告沒有保釋申請,須繼續還柙。

女被告喬映瑜(35歲,無業),被控作出具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及意圖的作為或一連串作為罪,控罪指,被告於2020年1月至8月23日期間,在香港連同1個稱作 「廢中」的人、1個稱作「恩典」的人及其他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具妨礙司法公正傾向及意圖的作為或一連串作為,即協助自己與廖子文、鄭子豪、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黃臨福、黃偉然、李子賢、郭子麟、鄧棨然及李宇軒逃離香港司法管轄區,以阻止及阻礙對香港警務處的調查及或因該調查而引發或可能引起的刑事訴訟。

管有危險藥物罪指,被告於2020年1月14日,在旺角通菜街104號至116號利民大廈某單位管有危險藥物,即2.98克草藥形態的大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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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曉欣